在职场中,岗位调整是一个常见的现象。然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决定调岗?员工如果不同意调岗,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最近,江西省宜春市宜丰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岗位调整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这起案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值得思考的法律案例。

胡某某是某电器公司的一名焊接工人。2024年6月底,公司以胡某某无法胜任原有工作为由,向其发出调岗通知,将其调整至仓库管理岗位。一个月后,胡某某认为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薪资核算与原岗位存在明显差异,且公司未就调岗后的待遇问题与其达成一致,因此明确表示拒绝调岗。随后,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了与胡某某的劳动合同。

胡某某认为公司的行为属于"被迫离职",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过仲裁委的审理,裁决支持了胡某某的部分请求。对此结果,公司表示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宜丰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属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重大变更,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中,胡某某的原岗位和新岗位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且公司未能就调岗后的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问题与胡某某进行有效沟通,导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法院指出,公司未能提供明确的胜任能力评估标准或考核依据,也未充分证明此次岗位调整的必要性。因此,公司的调岗行为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胡某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这起案件引发了关于劳动权益保护的思考。法官建议,用人单位在进行岗位调整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和感受,并通过合法程序完成变更手续。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在遇到不合理要求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